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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ll標錯案-要約or要約引誘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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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商城的價目表是要約....不過之前的Dell標錯價案,法官說Dell的標價是"邀約之引誘"....請達人來釐清一下這個問題 此外,參酌被告98年7月3日聲明稿所載 明「戴爾並未對有錯誤價格的訂單表示接受,因此不會對顧 客所提供的信用卡號碼進行扣款。至於那些已經直接轉帳且 已產生銀行電匯費用的顧客,也無須承受任何損失,戴爾將 會盡快進行退款。」之文句,亦證系爭買賣契約業已成立, 若被告於系爭網站上標定價格展售系爭商品僅屬要約之引誘 ,被告應無權向消費者收取系爭商品之全額價款,是被告之 主張應屬脫法行為。況被告係全球知名之電腦製造商,就其 ... 顯示更多 網路商城的價目表是要約 ....不過之前的Dell標錯價案,法官說Dell的標價是"邀約之引誘"....請達人來釐清一下這個問題 此外,參酌被告98年7月3日聲明稿所載 明「戴爾並未對有錯誤價格的訂單表示接受,因此不會對顧 客所提供的信用卡號碼進行扣款。至於那些已經直接轉帳且 已產生銀行電匯費用的顧客,也無須承受任何損失,戴爾將 會盡快進行退款。」之文句,亦證系爭買賣契約業已成立, 若被告於系爭網站上標定價格展售系爭商品僅屬要約之引誘 ,被告應無權向消費者收取系爭商品之全額價款,是被告之 主張應屬脫法行為。況被告係全球知名之電腦製造商,就其 自身產品之成本應知之甚詳,若被告以其並未有何促銷行為 ,任何人均得認知系爭標價錯誤係因價格「誤載」所致為由 ,主張兩造間並未成立系爭買賣契約,即有藉此作為其行銷 手法之嫌。甚者,伊公司係因業務需求而向被告購買系爭商 品,若被告認伊公司有惡意下單之情,即應就此負舉證責任 等情詞置辯。 圖片參考:http://1.share.photo.xuite.net/kfes9860821/1198c45/4239115/162583098_x.jpg 更新: 如果站在法官是為了要減少社會成本立場,所以採用的"邀約引誘"的說法...那站在我是考生的立場,我還是把網路商城的價目表當作是要約,對吧?因為他已經有圖有價了,不小心按一下結帳還會完成金流

最佳解答:

http://yuyulaw.info/?p=608

其他解答:

依台北地院99消簡上1號判決 係爭網路標價為邀約....Dell須依約履行 因為Dell在網路上也有設定付款方式..所以應該是邀約|||||http://yuyulaw.info/?p=608 樓主,這串討論加減看,當作休閒配料。6524A8F2D361E9E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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